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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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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住院须知

  • 分类:医疗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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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11-08 1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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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您好!感谢您的信任,欢迎您来我院就医!

  我院是三级甲等中医(综合)医院,是省、市、铁路医保定点医院。医患双方的理解是您住院期间得到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的保证。因此,请您在入院前,认真阅读以下内容,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:

  1、入院时间24小时均可办理。办理入院手续时,请您出示身份证、社保卡等。凡未出示社保卡(医保卡)的患者,只能按照自费患者处理。如您是急诊入院或者意识不清的等情况下不能当场出示的,请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。

  2、入住病房时协助做好身份确认等工作,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。如发现冒名顶替者,发生的全部费用资费结算,并通知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处理。

  3、根据医保管理规定,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外出,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承担。

  4、住院期间,如您对医保规定有疑问,请询问医务人员或医保办公室 (电话:88029238)

  5、住院查房时间:周一至周日 7:50-11:30 13:00-16:20

  探视时间:周一至周五 6:30-7:30 11:30-12:30 16:30——19:00 周六 、周日、节假日 8:00-19:00

  如无特殊情况,除以上规定时间外,不安排探视。住院期间,当您需要帮助时,床旁有呼叫系统,可随时与护士联系。

  6、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不要在病房内放贵重物品。

  7、当抢救病人时请不要在病室内使用手机,以防干扰急救仪器的使用。

  8、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,当您接到催款时,请您及时补足住院费用。

  9、如主管医生认为您的病情已经符合三级医院的出院标准,但您拒绝出院,自出院医嘱日之次日起,您的费用将按自费结算。

  10、出院时间:周一至周五 7:50-11:30 13:00-16:20

  11、如果您需要复印病历,患者携带本人身份证(他人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),并于出院三个工作日后到住院处对面病案复印室(C115室)按规定办理。如需本次住院的诊断书,请联系您的主治医生。

  12、投诉平台:

  病房患者:医患关系办公室(门诊二楼C226)87122625

  夜间及节假日:行政总值班室(行政办公区二楼202室)

  88029518

  欢迎您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,谢谢您的合作,祝您早日康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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